《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(2020)》出臺
更加科學規范精準評價人才
本報海口9月27日訊(記者李磊)海南日報記者9月27日從在海口舉行的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政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省委人才辦近日印發了《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(2020)》﹝以下簡稱《分類標準(2020)》﹞,著力構建更加科學、規范的人才評價體系,分類精準評價和服務管理高層次人才。
據悉,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總體方案》)發布后,面對新形勢、新任務、新要求,現行的《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(2019)》已不適應發展需要。為貫徹落實《總體方案》“以薪酬水平為主要指標評估人力資源類別,建立市場導向的人才機制”要求,省委人才辦制定了《分類標準(2020)》。該標準堅持德才兼備原則,以市場認可、專業共同體認可和社會認可(以下簡稱“專業和社會認可”)為基本依據,把高層次人才劃分為A、B、C、D、E5個類別。
其中,市場認可標準以反映薪酬水平的納稅額作為主要指標,分別明確認定為各類別人才需要達到的個人所得稅、企業納稅總額標準;專業和社會認可標準以專業和社會認可的任職經歷、工作業績、榮譽稱號等作為重要指標,分別明確熱帶農業、旅游業等15個行業領域各類別人才標準。
據介紹,《分類標準(2020)》,體現出5個方面的特點:一是突出全領域人才評價,將海南自由貿易港三大產業類型、十個重點領域、十二個重點產業人才,專業技術人才、管理人才、技能人才、農村實用人才、社會工作人才,國內人才、國外人才一體納入評價范圍,將人才標準覆蓋各個領域、各個類別。二是以薪酬水平為主要指標,在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領域,盡可能采取薪酬稅收標準評價人才,根據納稅情況對各類人才進行分類;在教育科研、醫療健康、社科文化等薪酬水平不足以完全反映人才層次的領域,設定有針對性的分類評價標準。三是堅決破除唯“帽子”傾向,不把“帽子”作為各領域人才評價的普遍要求,對引育性人才項目的“帽子”不再保留。四是突出國際人才評價,立足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,聚焦國際人才,把國際上所認可的人才評價指標盡可能納入。五是不拘一格評價新業態人才,通過設定新標準,把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的各類新業態人才如電競獎項獲得者、網紅主播、知名網絡作家等盡可能納入進來。
海南日報記者從此次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根據《分類標準(2020)》編制情況,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《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》,將高層次人才分為A、B、C、D、E5個類別,并下放了認定權限,優化了認定程序。
為推動人才工作“放管服”改革,《認定辦法》將E類人才認定權一放到底,下放給具備條件的中央駐瓊企事業單位、總部經濟企業、省重點園區、省屬事業單位、省屬重點企業、法定機構、市縣認定并發證;將D類人才認定權下放給具備條件的省重點園區、市縣認定并發證;將A、B、C類人才認定權一并下放,省人才服務中心只負責認定備案和發證。
《認定辦法》更加注重人才貢獻,放寬了認定條件。在沿用原辦法年齡設定的基礎上,增加“超過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認定年齡且已在瓊全職工作15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,不需再作認定,經年度核查后,可以按照最后一次認定的人才類別,憑相應《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證書》,繼續享受相關服務保障待遇”表述,并明確將“銀發精英”匯聚計劃所引進的退休返聘人才納入認定范圍。